全区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农村集体
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主任、副主任、委员:
为进一步回应群众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切,年初,区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作为今年一项重点监督内容。5月下旬-6月下旬,在集中听取区政府面上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由费伟华主任、谢德维、施樱芬副主任带队,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工委委员及专业组代表,分三组赴孔浦、甬江、庄桥、洪塘、慈城等地开展视察。视察前,举办了食品安全法制讲座;在视察中,围绕基础保障、日常监管、安全隐患整治等重点,采用暗访、座谈、打分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区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定向好的态势。
一、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方面
(一)工作成效
1.责任落实比较到位。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精神,聚焦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制定江北区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重点、餐饮服务监管需量化完成的工作指标分解,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密切配合,积极做好了各自领域的监管工作。各个有食堂的学校、养老机构成立了以校(院)长为组长,后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制,为学校、养老机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制度建设比较健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符合学校、养老机构实际的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养老机构健全了一系列食堂工作制度和职责,如餐具清洗消毒制度、厨师工作职责、清洁人员工作职责等,做到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3.日常监管比较规范。强化源头管理,提高食品准入关,开展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从源头上堵住了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养老机构。采取定时督查、不定时抽查、随机调查的办法,不断加强日常联合监管,确保学校、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操作中,全区学校、养老机构食堂均实施“五常法管理”、色标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进货渠道和质量、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贮藏、内外环境卫生、硬件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阳光厨房”高覆盖率和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存在问题
区属校园食堂年度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水平为A级45个,B级61个,C级1个;区域属养老机构与居家养老站点食堂年度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A级2个,B级6个,C级1个,消除C级、争创A级的任务仍然艰巨。全区缺少可供学习、交流、参观的样板食堂,标杆示范引领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部分学校、养老机构的食堂设计布局不合理,后期改造存在难度,尤其是个别养老机构的安全卫生情况较差。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多样,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有待提高,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的普及还需加强。对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群众等社会力量引导不够,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有待加强。
(三)意见建议
1.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优化等级工作。加大对基础薄弱的学校、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督和整治工作力度,做好等级食堂增A减C工作,加大对部分学校、养老机构食堂的经费投入,特别是针对个别养老机构,要完善硬件建设,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全面系统地总结各地食堂在日常监管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有效举措,深化“阳关厨房”、食品安全责任险等有效做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一批样板食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推进食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2.进一步宣传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对食品餐饮从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力度,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事故案例,提升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他们主动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日常操作行为。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老年人等群体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使其自觉抵制不卫生和不健康食品,让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失去市场。
3.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区政府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明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责任,完善多部门联动治理机制,并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逐步形成“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经营主体是第一责任”的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互享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养老机构可以建立家长、亲属陪餐制度,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良性发展。
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方面
(一)工作成效
1.严格监督检查。依托食安委成员单位,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体系,凝聚监管合力。定期对农村聚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责令整改。截至目前,全区没发生一起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
2.推动食品安全责任险全覆盖。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参与的风险防控机制,把农村集体聚餐场所纳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范畴,保险期发生农村聚餐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保险公司根据情况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以减小食品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村民聚餐时“舌尖上的安全”。
3.提升农村家宴中心硬件条件。以规范化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创建和土厨师培训为抓手,全力构建硬件达标、厨师准入、服务规范、明厨亮灶、餐具消毒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2018年,全区成功建立5个规范的农村家宴中心,提高了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场所硬件条件。
(二)存在问题
农村集体聚餐点存在“散、乱”现象,且大多数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与固定经营时间,如不是通过群众反映或举报,监管部门很难知悉。特别是到农民家里集体性聚餐的农家宴,因消费群体众多,更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与隐患。不少农民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匮乏,选择土厨师多经熟人介绍,聚餐场地也大多缺乏食品安全相应的设施。甚至还存在“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落后观念,缺乏卫生意识,存在剩菜剩饭连餐食用的情况,卫生质量难以保证。相关部门以建设规范化农村家宴中心为抓手来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但目前建设的区域范围较小,只涉及慈城镇,未在其他涉农街道展开,且只有5家农村家宴中心成功创建。
(三)意见建议
1.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聚餐是农村食品安全的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把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要建立健全“事前有申报、过程有指导、事后可追溯”工作机制,完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明确由举办者或场地提供者将举办场地、参加人数、主要菜单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摸索出一套有效的监管模式。加大进村入户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工作力度,引导集体聚餐举办者注重厨师的选择、原料采购、餐具卫生和加工制作过程的把关,自觉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2.加强对土厨师的管理。对承办厨师和服务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安排其进行健康检查,并组织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培训,实行承办厨师和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评优活动,树立典范,带动其他经营人员,形成良好氛围,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密切工作联系,延伸食品安全网络,加强工作联络微信群建设,落实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信息收集、食品质量监督和日常工作联络等工作。
3.继续推进规范化农村家宴中心创建。在全区全面推进规范化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做好农村家宴中心创建的扩面工作,加大硬件投入,逐步提高技术监控手段,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管。建议区政府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根据实际情况给以适当经费支持,确保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开展。抓住规范化农村家宴中心建设的关键点位,加强对农村家宴中心的长效管理维护,引导农村集体聚餐点的相对固定,方便村民举办农村家宴,全面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