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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江北区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8-01 14:49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关于2018年江北区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北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宁波市江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88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4%,增长12.1%;加上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合计收入11697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2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0%,增长17.0%;加上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合计支出1169743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878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0%,增长37.7%,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合计1001182万元;支出731912万元,加上上解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合计支出91476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6415万元结转下年。

  3、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2965万元,上解支出3529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9369万元,加上财政补助、利息、上年结转,合计29880万元;支出27908万元,结余1972万元结转下年。

  4、由于2018年区属国有企业没有发生经营收益上缴,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基本要件尚不具备,因此2018年不单独编报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5、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18年全区政府性债务限额为119亿元,新增限额7亿元,年末实际余额70136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收入,切实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确保预算收支的平稳运行,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总体看,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部门围绕中心,对2018年度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指出了预算管理、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同意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北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决算。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也看到,根据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预算安排合理性有待提高,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不高,存量资金结余规模存在进一步压减空间;二是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够到位;三是财政管理有待改进,部分单位存在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对此,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查找分析原因,落实措施、完善管理,切实加以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要按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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