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江北区财政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宁波市江北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18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打造“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重要部署,着力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在全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 较好的完成了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2018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88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2.4%,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2.1%;转移性收入374365万元(返还性收入、体制补助收入4983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820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6121万元,调入资金42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859万元,上年结转825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6500万元,合计收入1169743万元。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12.0%,增长17.0%;转移性支出409026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21879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59023万元,街道(镇)结余转入190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清理后转入3925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86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6500万元,合计支出1169743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为19668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6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21万元,其他支出119万元。
2018年,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年末额度为400万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以及财政预算和国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结余29382万元清理情况如下:结转下年使用18642万元;清理收回统筹使用资金10740万元,其中10693万元收回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7888万元,完成预算的86.0%,增长3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3961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743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86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90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6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4027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置换债券转贷收入24500万元,上年结余119775万元,调入其他资金4992万元,合计收入1001182万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1912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54123万元,地方债务还本支出245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232万元,合计支出91476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6415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87522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建设),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84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125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和出让债务付息支出1184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89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建设支出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明细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支出328595万元,土地开发支出279388万元,城市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4399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8000万元,廉租住房支出6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138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万元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主要是街道(镇)结算返还支出1143万元,投创中心结算返还3690万元,城建项目支出6426万元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按现行市区财政体制,江北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五大社会保险基金均由市财政本级进行统筹管理,2018年统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2965万元,上解支出352965万元。
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9369万元,财政补助收入7300万元,转移性收入916万元,利息收入57万元,再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238万元,收入合计29880万元。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90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618万元,转移性支出29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97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决算。2018年区属国有企业没有发生经营收益上缴,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基本要件尚不具备,因此2018年不单独编报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算。按照市财政局核定结果,并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区2018年政府性债务限额为119亿元,比上年新增地方债务限额7亿元,年末实际余额70136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07260万元,专项债务394100万元)。2018年末实际余额包含置换和新增债券:其中60.14亿元存量债务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形式进行了置换(其中:一般债务28.73亿元,专项债务31.41亿元),10亿元为上级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其中:一般债务2亿元,专项债务8亿元)。2018年一般债券付息支出8557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1840万元。
二、关于重点支出的执行情况
2018年区财政部门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协调,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切实办好民生实事,促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教育方面
2018年教育支出87532万元,增长8.05%。教育支出增长主要是逐步提高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积极落实提高教师待遇举措。
——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
2018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085万元,增长24.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主要是承办海上丝绸之路音乐节、尼斯嘉年华等重大文化活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
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56万元,下降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补助资金较上年少安排5000万元,剔除该因素后,增长5.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
2018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69 万元,下降8.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原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卫计系统退休人员经费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剔除该因素后,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
——农林水事务方面
2018年农林水事务支出61824万元,增长8.5%。农林水事务支出增加主要是区本级安排及上级补助下达的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经费支出2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6000万元。
——科学技术方面
2018年科学技术支出28496万元,大幅增长31.4%。科技支出增长主要是全区加大对“中国制造2025”及科技创业创新项目的补助力度。
三、上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市财政对区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市财政对区补助总额为16977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22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543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61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820万元。2018年区财政上解市支出218797万元,其中:体制上解188825万元,出口退税地方上解10808万元,其他上解1916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年度市与区财政结算时间滞后因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中有25881万元结转至2019年支出。
——区财政对镇、涉农街道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区对镇、涉农街道分税制财政体制,2018年镇、涉农街道分成资金总额为178209万元,其中:各镇、涉农街道体制可得财力1270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及其他财政建设补助51189万元。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面对经济周期的不利影响,全区上下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和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圆满完成“六争攻坚”年度作战目标。但同时财政工作也面临一些压力和不确定性,主要是:减收因素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实施进一步扩大,需要加快培育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对口扶贫、垃圾分类、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类支出需求进一步增加,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化解隐性债务、防范债务风险、融资平台转型工作任务艰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结果运用和问责机制有待完善。对于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的水平,为加快构筑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