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免去刘琼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经2020年1月17日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免去:
刘琼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