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起草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工作要点》的形成过程
为起草好《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门成立了起草班子,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人大相关会议和区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在对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和总结以及2021年人大工作思路研讨的基础上,从11月中下旬开始着手起草,于12月初形成初稿,经区人大机关内部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一委两院”、人大各街道工委、慈城镇人大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工作要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关于《工作要点》的结构及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6000余字,主要包括2021年工作指导思想及具体8大块的工作内容。
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浙江、宁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江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领域推进“五化联动、五区共建”,全方位打造“创智之城、和美江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江北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争创实践样板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具体工作分8大块内容: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主要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相关内容。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主要是规范选举程序,严把代表遴选关,精心筹备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主要是1.进一步“盯住法”。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拓展司法类案监督范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年安排执法检查5项。积极参与上级人大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2.进一步“管好钱”。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监督,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强化审计监督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对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部门预算开展重点审查。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等工作报告7项,主任会议听取债务管理等汇报2项;3.进一步“把牢图”。建立“把牢图”常态化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专家顾问作用,有针对性地审议规划实施情况;4.开展专项工作监督。紧扣推进“五化联动、五区共建”,打造“创智之城、和美江北”的目标任务,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分别是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农村道路建设管理、住宿业发展、排水(污水)系统、无障碍社区创建、安全生产、全民健身、电信网络诈骗类案监督、“七五”普法工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相关规划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题询问1项:《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对姚江新区开发建设情况开展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汇报8项,分别是老外滩国家级步行街创建、金融工作、政府项目绩效评估、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禁毒工作、姚江北岸等重点区块规划编制、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补短板工作等;5.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完善“函单网表”审议意见督办制,实行“审议+询问”、满意度测评常态化,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有效性。
四是坚持依法履职,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主要是1.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严格落实“双征集”“管三年”“回头看”等工作机制;2.推进决定权行使常态化。将“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预算调整等7项重大事项,列入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切口相对较小的重大事项,或结合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中的个别事项,视情主动作出决定;3.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认真做好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任前见面、宪法宣誓等各项工作,对“两院”提请任命的审判员、检察员实施公示制度。
五是深化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主要是1.做精做实“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要进一步推进“代表夜聊”提频、扩面、增效,加强机关专工委专业领域接待,健全与矛调中心对接联系机制,建立运行网上接待选民平台,用好“民生小事”专项资金,不断提高问题解决率和选民满意率;2.提高“阳光建议”工作实效。加大建议公开的力度和广度,促进建议提出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升”;3.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服务。注重代表学习培训和闭会期间活动组织,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认真落实《江北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暂行办法》。
六是坚持规范严谨,提高会议质量。主要是1.提高人代会质量。认真做好各项会务保障和服务,着力提高会议质量,完善代表发言交办机制;2.注重常委会会议实效。增加6月份、12月份两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全年共安排8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法制等讲座5次,改进区人大常委会视察方式,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质量;3.加强主任会议成果应用。全年安排有议题的主任会议4次,适当增加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汇报的数量,强化对前瞻性、探索性议题的研究。
七是坚持与时俱进,强化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主要是1.强化调查研究,提高调研报告和理论课题研究质量,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2.加强人大信息宣传。贯彻落实全区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信息稿件质量和录用率,争取信息工作“进入全市第一梯队”;3.推进数字赋能人大工作。积极对接省市 “智慧人大”平台功能,有序推进区人大网络平台与“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平台的互联互通,用好区融媒体APP的代表联系网民平台,打通与网络群体的“线上”联系通道。
八是加强自身建设,有效提升履职能力。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人大机关队伍建设,提高街镇人大规范化水平。
汇报完毕,请将以上说明连同工作要点(草案)及监督工作计划、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送审稿)一并予以审议。
附件:1.江北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2021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
3.江北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4.江北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
附件1: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浙江、宁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江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领域推进“五化联动、五区共建”,全方位打造“创智之城、和美江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江北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争创实践样板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1.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定向,牢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首题必政治”的制度要求,注重学习的常态化、规范化,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人大履职尽责全过程。
2.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主动推进区委有要求、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期盼、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确保区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区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将区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区委请示报告,始终做到与区委同心、与发展同向、与人民同声。
二、强化统筹协调,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3.切实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文件及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组建换届选举办公室,依法有序做好连任代表推荐、代表名额分配、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投票选举和代表资格审查等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严把代表人选质量关,将政治素质作为首要条件,注重代表候选人的履职意愿、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增加懂法律、财经、新经济方面的专业代表。严把结构比例关,科学合理确定代表结构。严把提名推荐考察关,严格考察审查。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纪律约束到位、全程监督到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选优配强新一届人大代表队伍。
4.精心筹备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总结提炼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权履职情况的好经验、好做法,精心编辑制作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工作宣传视频。认真整理汇总人大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意见、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等,制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手册,提高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系统谋划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今后5年的工作思路和举措,研究确定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任务。
三、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5. 进一步“盯住法”。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慎稳妥、依法有序对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开展监督。进一步拓展司法类案监督范围,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开展类案监督。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所涉及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全年安排执法检查5项,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精神卫生“一法一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上下联动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检查报告人的层级。实行“专项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的监督形式,在“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和专业工委的调研报告中,阐述与议题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并在审议中对部门执行相关法律情况提出意见。
积极参与上级人大立法工作,认领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任务,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慈城镇的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立法调研)工作室的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审查、反馈等机制。
6. 进一步“管好钱”。加强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紧抓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盯住重大专项资金等大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监督,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强化审计监督结果运用,注重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紧密结合,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建立健全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全口径、全方位、全覆盖的报告和报表体系建设。推进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扩面,对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部门预算开展重点审查。
常委会听取、审议有关报告7项: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2020年财政决算;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部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和票决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查和批准区政府预算调整方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听取汇报2项:2020年债务管理情况和2021年债务管理计划;2021年上半年债务管理情况;
7.进一步“把牢图”。把握好“把牢图”的内涵,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区域规划等四类重大规划审议工作,同时将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举措等,也作为“把牢图”的重要内容。建立“把牢图”常态化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专家顾问作用,有针对性地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听取2021年我区相关规划实施情况和姚江北岸等重点区块规划编制情况汇报。
8.开展专项工作监督。紧扣推进“五化联动、五区共建”,打造“创智之城、和美江北”的目标任务,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开展监督。围绕城乡融合标杆区建设,听取和审议农村道路建设管理、住宿业发展等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依法听取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排水(污水)系统规划、建设、运维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全力助推重点区块建设,常委会专题视察姚江新区开发建设情况,着力推进老外滩国家级步行街创建工作;聚焦金融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主任会议听取金融工作汇报;围绕美好生活均衡区建设,推进区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全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安全生产、全民健身、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等专项监督。
9.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坚持“闭环行权、集成行权、协同行权、持续行权、灵活行权”五大行权方式,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6项常委会议题审议意见进行“函单网表”专项监督;开展审议意见落实“回头看”,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再监督”;推进“审议+询问”、满意度测评常态化,采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与满意度测评相结合、专项督办与专项工作评议相结合等方式,尝试运用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等监督手段,实现由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提高监督有效性。
四、坚持依法履职,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
10.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聚焦“如何选、如何决、如何督、如何评”等关键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切实做到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管用有效。进一步扩大代表有序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的意愿体现到代表票决制工作中。强化项目实施的跟踪监督,严格落实“双征集”“管三年”“回头看”工作机制。
11.推进决定权行使常态化。认真执行《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重视和善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发挥好决定权“短平快”优势,使决定权成为人大履职尽职的常态化手段。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将全区5000万以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预算调整、债务限额调整等7项重大事项,列入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切口相对较小的重大事项,或结合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中的个别事项,或有关部门、单位在推进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工作上有需求的,由常委会视情主动作出决定。加强对常委会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决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2.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组织好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见面,任后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各项工作,对“两院”提请任命的审判员、检察员实施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
五、深化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3. 做精做实“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代表夜聊)。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代表夜聊)工作的意见》,按照“提频、扩面、增效”和“选区全覆盖、代表全参与、班子全动员、问题全处理”的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工作。进一步增加代表“夜聊”接待选民的频次,充分发挥人大机关专工委专业领域接待作用,健全与矛调中心对接联系机制,探索建立网上接待选民平台。持续开展“民生小事”办理情况“回头看”,用好“民生小事”专项资金,不断提高问题解决率和选民满意率。
14.提高“阳光建议”实效。充分利用“阳光建议”网上公开系统和代表联络站、村(社区)公开栏等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全内容和“征集、交办、办理、反馈”全过程公开,倒逼建议提出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升”。进一步完善区领导领衔督办、专工委对口督办、集中“回头看”、满意度测评等督办体系。对代表反馈基本满意、多年重复提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采用邀请政府部门负责人与代表“面对面”座谈、集中视察、约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
15.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服务。注重代表学习培训和闭会期间活动组织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能力。综合运用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江北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暂行办法》,将参加人大各类会议,“夜聊”活动、工委活动、提出建议、审议发言、进站接待选民、述职等作为代表履职的重要内容,并在适当范围将代表履职情况进行公开。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推动“代表问政”制度化。
六、坚持规范严谨,提高会议质量
16.提高人代会质量。坚持务实、高效、节俭原则,依法规范各项法定程序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组织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各类审议批准、民生实事项目票决、人事选举等各类议程。着重做好代表审议发言专人记录、整理、报送、交办、回复等工作,加强审议发言成果应用,重要发言内容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参照审议意见办理办法,交“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
17.注重常委会会议实效。增加6月份、12月份两次常委会会议,全年安排常委会会议8次。丰富常委会法制讲座内容,从法律法规拓展至相关领域专题讲座,全年安排法制等讲座5次。围绕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议题,安排专项工作评议。改进视察方式,一般议题以专工委和专业组代表参与为主,重点议题开展常委会视察,并进行适当分组。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审议意见形成和处理流程,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质量。
18.加强主任会议成果应用。全年安排有议题的主任会议4次,适当增加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汇报的数量。坚持区委点题与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相结合,强化对前瞻性、探索性议题的研究,着重事前监督和参谋。强化主任会议成果转化,重要议题可在第二年转为常委会监督议题。
七、坚持与时俱进,强化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
19.强化调查研究。注重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议题,理论研究课题的选题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注重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通过外出学习取经,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专家学者参与、第三方调查等手段,预审议等环节,不断提高调研报告和理论课题研究质量;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以人大专报形式择优选录有价值的调研材料,送市人大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参阅,为工作决策提供依据。认真做好市人大工作创新奖和省、市人大理论研究优秀论文的撰写、审核、参评工作。
20.加强人大信息宣传。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区委宣传部及全媒体中心的联系沟通衔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媒介,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加大对宪法和法律法规、人大制度和理论、人大特色创新工作、代表依法履职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发出人大好声音,展示人大新风采,扩大人大影响力。按照信息工作“进入全市第一梯队”和区委信息考核同类别第一梯队的要求,结合街镇人大创新特色工作开展,调动和发挥人大机关和街道人大工作积极性、能动性,齐心协力做好信息资源的挖掘、撰写、报送,不断提高信息稿件质量和录用率。
21.推进数字赋能人大工作。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需求,进一步发挥数字化对人大行权履职的重要作用,积极对接省市 “智慧人大”平台功能,有序推进区人大网络平台与“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平台的互联互通,充分利用掌上手机网络平台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畅通掌上民情民意的收集、反馈渠道。用好区融媒体APP的代表联系网民平台,与网上代表联络站一起,打通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与网络群体,特别是年轻人群体的“线上”联系通道。
八、加强自身建设,有效提升履职能力
2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围绕人大“两个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五个优势”,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健全常委会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集体履行职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健全与“一府一委两院”班子工作对接机制,完善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机制。根据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进一步制订完善人大工作意见、工作制度、工作程序。
23.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七种能力”要求,切实加强对人大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升精气神,牢固树立“五种思维”,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善谋事、敢担事、肯干事、能成事,大力营造争先创优、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增强新发展阶段人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24.进一步加强街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对人大街道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街道工委的作用,推进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街道居民议事组织作用,推进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荐制,推动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实施街道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将预算审查监督与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相结合,推进国有资产、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债务的一体化监督。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支持和保障镇人大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规范开好镇人代会、主席团会议。注重区、街镇人大的整体作用发挥,强化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与街镇人大配合协作,密切上下联动和工作联系。支持和鼓励街镇人大工作创新,培育深化特色亮点工作,及时总结提炼,不断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附件2: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2021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
(送审稿)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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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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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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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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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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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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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确定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议程及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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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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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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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通过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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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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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各代表团召集人和列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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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人大街道工委关于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批准人大各街道工委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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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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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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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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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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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票决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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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202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202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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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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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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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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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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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镇人大季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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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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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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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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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江北代表团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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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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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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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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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代表工委、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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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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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全区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和2021年债务管理计划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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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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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政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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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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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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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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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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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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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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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确定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议程及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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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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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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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江北区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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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和司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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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江北区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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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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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道路建设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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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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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函单网表”专项督办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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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和各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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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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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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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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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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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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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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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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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政府关于政府项目绩效评估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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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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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监察委员会关于专项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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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和司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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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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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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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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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落实“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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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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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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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
办公室
|
街道、镇人大季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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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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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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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农旅工委、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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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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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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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确定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议程及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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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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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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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
城建环保工委
|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江北区全民健身工作情况报告
|
教科文卫工委
|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
农旅工委
|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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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
办公室
|
《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法治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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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社会建设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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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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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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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确定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议程及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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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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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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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江北区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公安江北分局关于江北区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检察、侦查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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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和司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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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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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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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
社会建设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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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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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
各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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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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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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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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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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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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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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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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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确定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议程及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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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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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债务管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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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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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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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查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2020年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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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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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江北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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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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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书面审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农贸市场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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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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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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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江北区民宿、酒店等住宿业发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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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旅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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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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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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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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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镇人大季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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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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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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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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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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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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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政府关于江北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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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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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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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重要情况通报会暨代表问政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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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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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区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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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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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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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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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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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一法一条例”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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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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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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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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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确定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议程及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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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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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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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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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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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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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和司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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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排水(污水)系统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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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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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精神卫生“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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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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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无障碍社区创建推进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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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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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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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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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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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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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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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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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2022年区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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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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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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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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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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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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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公安江北分局关于我区禁毒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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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和司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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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政府关于姚江北岸等重点区块规划编制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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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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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政府关于我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补短板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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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旅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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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政府关于老外滩创建国家级步行街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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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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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专题
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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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江新区开发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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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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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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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征集各街道2022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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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及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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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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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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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镇人大季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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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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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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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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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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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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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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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确定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有关议程及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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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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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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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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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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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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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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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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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及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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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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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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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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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村改造提升试点项目推进情况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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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旅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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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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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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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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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思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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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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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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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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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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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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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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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确定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有关议程及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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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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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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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关于召开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及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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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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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各代表团召集人和列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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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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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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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政府关于2021年江北区相关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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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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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督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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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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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2022年区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2022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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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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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对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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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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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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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月度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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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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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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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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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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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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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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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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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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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治理领域开展人大代表督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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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和司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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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参与《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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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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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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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重点调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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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送审稿)
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浙江、宁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要求,围绕全领域推进“五化联动、五区共建”,全方位打造“创智之城、和美江北”,依照法定职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江北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争创实践样板作出新的贡献。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江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3月份例会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江北区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3月份例会听取。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道路建设管理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3月份例会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3月份例会审议。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江北区全民健身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5月份例会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江北区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公安江北分局关于江北区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检察、侦查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关于江北区民宿、酒店等住宿业发展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7月份例会审议。由农旅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排水(污水)系统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江北区无障碍社区创建推进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审议。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听取区政府关于2021年江北区相关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2月份例会听取。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此外,委托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汇报8项:
1.区政府关于政府项目绩效评估情况汇报
2.区政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汇报
3.区政府关于老外滩创建国家级步行街工作情况汇报
4.区政府关于我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5.区政府关于我区禁毒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6.区政府关于姚江北岸等重点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情况汇报
7.区政府关于我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补短板工作情况汇报
8.区监察委员会关于专项工作情况汇报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再视情调整。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等工作报告(7项)
(一)听取和审查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2020年财政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江北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书面审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五)审议和票决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六)审查和批准区政府预算调整方案;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拟安排在常委会1月份例会上审议、票决,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区级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报告、计划执行、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7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上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1月份例会上听取。
委托主任会议听取汇报2项:2020年全区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和2021年债务管理计划的汇报、2021年上半年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开展执法检查(5项)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拟安排在4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5月份例会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拟安排在4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5月份例会审议。由农旅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检查《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拟安排在5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审议。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检查《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拟安排在6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7月份例会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检查精神卫生“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拟安排在8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同时,还将结合上级人大执法检查和调研项目,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和调研。
四、开展代表问政会(1项)
结合半年度区政府政情通报会,组织代表开展问政活动。时间安排在8月份,由办公室和代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各工委配合。
五、开展专题询问(1项)
结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拟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上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询问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配合。
各委办要按照监督法、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和《中共江北区委关于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对列入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配合协调,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同时,要坚持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工作需要对监督工作计划作适当调整。
附件4: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讨论决定
重大事项工作计划
(送审稿)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江北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计划讨论以下重大事项,视情作出决议、决定。
一、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
二、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三、预算调整方案;
四、2021年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五、“八五”法治宣传教育;
六、全民健身工作情况;
七、无障碍社区创建推进情况;
此外,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对需要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主动作出决定,推动相关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