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相关决策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2月中旬召开的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推迟召开,具体时间另行决定。
特此通告。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