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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30 16:42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江北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潘卫锋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就我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第一,关于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治污攻坚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全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生态福祉日益增进。

  一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三江中学大气国控站点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下降幅度居全市各站点第一。

  二是水质环境提前达标。全区水环境达标率100%,地表水质优良率75%,比上一年提高25个百分点,顺利通过国家黑臭水体专项督查。全区两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持续保持Ⅲ类水质。

  三是土壤污染有效遏制。设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成1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排污许可证核发内容中。污染场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是声环境质量基本平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值为69.4分贝;中心城区环境噪声值为57.7分贝,全区声环境质量保持总体平稳。

  五是生态状况持续优化。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6%以上,湿地保有量保持在1.72万亩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万平方米。新增道路绿地覆盖面积6.2公顷,新增公园绿地95.1公顷,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EI)继续保持良好。

  六是环境风险安全可控。2019年,全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群众环境安全感和获得感持续提升。

  第二,关于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9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生态环境质量主要目标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落实以扬尘防治为重点的“五气共治”行动;巩固“五水共治”成果,开展“美丽河湖”创建,争创省级“污水零直排区”;抓好土壤污染详查和污染地块管控;加强固废处理全过程闭环式管理。通过全区上下一年来的共同努力,主要有以下六方面成效:

  一是治污攻坚初战告捷。我们牢牢抓住重点领域和重点污染物,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治水提升和治土清废等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在蓝天保卫方面,制订了《江北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2019-2020)》,建立了多部门协同的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街道(镇)、区级部门、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开展城市扬尘防控专项整治,调整优化渣土车辆运输路线,推动建筑工地加装喷淋装置,豪城、金忠两个渣土码头完成搬迁。率先在全大市实现国标法大气自动监测站点街道(镇)全覆盖。完成11VOCS企业治理,完成9台燃气锅炉整治,实现全区燃煤锅炉“清零”。开展机动车排污联动执法,累计监测机动车900余台次,现场处罚尾气超标车辆20台次。在治水提升方面,积极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完成39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全年核发排水许可证710份。庄桥、洪塘、慈城3个临时污水处理终端基本建成投用,宁波大学区域污水处理项目预计20204月初可全面运行,7个村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深化“河长制”“湖(库)长制”管理,官山河、姚江江北段获评省级美丽河湖。完成河湖库塘清淤8万方、河道中小流域治理2.6公里、雨水管网建设5公里,新建污水管网8.6公里,整治涉水重点企业9家,完成7家加油站27个地下油罐改造任务。治水满意度居全省第26名,全市第二。在治土清废方面,全面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及采样、分析工作。完成5个待开发地块的场地调查报告评估及备案。引进第三方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和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转运工作。完成生态环境部下发的19个疑似固废点位现场核查;查处12起土壤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督察整改渐显成效。坚持把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要求来抓,着力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项具体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实现销号;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4项具体问题,9项已完成整改,正在走销号流程。剩余5项问题,均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的时限有序推进整改中。积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部署,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污染治理到位。同时,以两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大全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对餐饮油烟扰民、工业区异味、砂石码头噪声等问题展开专项整治,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问题得到排摸治理,一大批环境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建业街油烟扰民治理等工作在第三方测评中获得群众高度满意。

  三是监管执法持续发力。聚焦污染攻坚战关键领域和督察整改薄弱环节,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统筹全区执法力量,持续开展“绿剑·卫蓝”“绿剑·护水”“绿剑·净土”等九大专项执法行动,打好生态执法组合拳。2019年,全区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1件、罚款193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起,拘留3人。全年共检查各类企业2000多家次,累计处理各类信访362件,实现信访处理率100

  四是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坚持把绿色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普遍形态,全力优实体、促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产业蓬勃发展,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3.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5%,在全市同类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完成321家“低散乱”企业和落后产能企业的淘汰整顿。夯实绿色服务基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5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承诺办件时限提前率位列全市前三。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进一步释放惠民惠企改革红利。

  五是生态环境融合提升。坚持城乡融合的生态建设策略,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全力呵护“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以生态旅游资源为载体,全面启动“大花园”建设,成功创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洪塘街道获评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庄桥街道成功创建3A级景区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获评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深化城乡环境治理,全年累计完成“三改”152万平方米、完成拆违81万平方米,新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6个,改建农村公厕418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六是环境支撑能力提升突破。扎实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全年累计完成1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并完成50家企业网上登记工作。建成慈江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定期发布水、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数据。加强社会舆论宣导,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学校、企业、家庭等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在全省生态环境满意度测评中获84.4分,列全市第二。

  各位主任、委员,2019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加强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的认识到,当前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阶段,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环保基础设施欠账多,环境质量还比较脆弱。受制于平原河网水系流动性较差、污水处理基础薄弱、生态补水不足等因素影响,水质容易波动反弹。空气质量虽有好转,但外部输入性、交通运输等结构性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还不够扎实。全区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能力存在一定缺口。二是生态环境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基层网格化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垃圾或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时有发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

  第三,关于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同时也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六争攻坚、攀高跨越”和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的交卷之年。我们将坚定不移的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打造美丽江北升级版,助推滨水品质城区建设。

  主要工作目标是:全区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4个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2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区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和环境空气优良率持续改善,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到100%;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市下达任务。积极谋划做好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准备工作。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实施治污攻坚行动,高水平完成污染防治任务

  打好蓝天保卫、治水提升和治土清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各项污染治理和管控措施。完成燃气锅炉低氮升级改造;推进国Ⅲ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推进道路、建筑工地、码头、工矿企业堆场扬尘治理和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高标准建设“污水零直排区”,继续推进生活小区、工业集聚区、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继续落实十小行业、低散乱企业整治,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严格落实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持续加强2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力推进江北区再生水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开展小微工业固废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工作;严厉打击工业固废违法行为,规范一般工业固废的合理处置。

  二是实施服务提质行动,高质量推进绿色转型发展

  抓好源头把控。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分区管控工作机制,编制完成《宁波市江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管控依据,助推“642”产业集群建设。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实施环境资源配置的量化管理。助推经济发展。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突破关键卡脖子环节,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环境要素保障,推动环境容量指标向效益好、环境污染排放少的领域和企业流动。创新企业服务。做精做实“环保管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议事厅”“环保咨询日”等活动,结合各街道和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具体情况及行业特点,推动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向企业提供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做到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进步”。启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准备工作,完成《江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高质量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各项工作。

  三是实施补短破难行动,高站位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高标准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高质量完成省环保督察剩余问题整改,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按时完成两个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对标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问题,举一反三,动态做好类似问题排查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善生态环境信访舆情查处机制,突出抓好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狠抓重点、敏感环境问题的防范化解,有效控制信访增量,持续减少信访总量,力争环境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0%以上。

  四是实施治理提升行动,高起点推动治污体系建立

  细化落实《宁波市江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要求,压实压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保护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探索建立跨部门协同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行重大案件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合督导督办制度。加强环境执法,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坚决遏制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大对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监督检查,推进涉危化学品、涉危废物、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更新工作,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构建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应急应对能力。

  第四,关于江北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20196月27,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加快建立PM2.5等大气污染因子在线监测网格化管理系统。尽早实现街道(镇)监测固定点位全覆盖”等8方面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逐项逐条进行了研究处理,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快建立PM2.5等大气污染因子在线监测网格化管理系统。尽早实现街道(镇)监测固定点位全覆盖”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根据《江北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2019-2020)》,区政府投资380余万元,2019年11月在甬江、庄桥、洪塘、慈城配备建设了双因子站(PM2.5及臭氧),在其他城区街道配备单因子站(PM2.5),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作为监测标准,同时在区内6个重要路段设置了非标法点位,共同组成监测网,在全市率先实现国标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覆盖,初步建成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体系,为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下步,我们将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加大考核力度。

  (二)关于“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及周边道路扬尘管理,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破解监管盲区”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根据《江北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2019-2020)》,区政府组织开展了城市扬尘防控专项整治,豪城、金忠两个渣土码头实现搬迁,全区规模以上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安装率达100%,23个项目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60个项目安装围挡喷淋,实现主要道路施工围挡喷淋安装全覆盖。加强渣土运输日常监管,全市首创“渣土运输公示牌”,提高清洗作业频次,投入抑尘车在核心区域常态化开展抑尘作业。引进年处理能力约80万方泥浆固化企业1家。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累计结案508起,罚款373万元。

  (三)关于“完善餐饮油烟监管机制,梳理相关法律条款,理清部门职责,建立多单位联合监管信息网络,变末端执法为从源头开始的全过程治理”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我们积极梳理相关法律条款,理清部门职责,建立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体系,确保从源头开始实行全过程治理。一是全面开展梳理排摸。对全区商业用房进行普查,共计对全区116个小区4千余个点位实施界定,整理并划定“非禁设区域”。二是严把审批关口。加强对餐饮店铺的证照管理,禁设区内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一律禁止核发营业证照。三是加大执法监督。依法依规处置餐饮店铺各类违法行为,做到关停一批、转型一批、规范一批。全年共计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7起,拆除油烟净化装置或烧烤设备46处,封闭油烟管道及各种设施设备口67处,清洁墙面1000余平方米,累计关停餐饮店铺7,转型12家。经过专项整治,建业街、姚江花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四)关于“加快实施新‘四禁’方案,强化对发放通行证车辆的监管”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江北区“新四禁”方案经多次优化调整,目前,大庆北路、环城北路、洪塘、慈城古县城、九龙大道等局部区域已实施禁货。全面管控方案的时间、范围和线路等具体事项正在深化中,具体需待与市交警局报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五)关于“加快临时污水终端建设。加快已确定的6个污水临时终端的开工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根据中央环保督查整改方案,我区需建设慈城、庄桥、洪塘、宁波大学4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解决区域污水外溢问题。目前庄桥、洪塘、慈城三处临时污水处理终端已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宁波大学区域污水处理项目,目前主体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基本完成,初步投入使用,预计4月初可全面运行。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自加压力,新增建设了慈湖人家、洪塘宅前张河、庄桥老镇区、西区、电商园等5处小型临时污水处理终端,预计5月底均可完工,总计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3200立方/日。

  (六)关于“科学编制江北区排水设施专项规划,以江北区污水处理厂为管网输送终点,规划污水收集范围,对平原地区的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建设江北排水管网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目前,我们已安排120万资金,启动了《江北区排水(污水)专项规划实施方案(2020-2035)》,该规划将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衔接,预计于2020年底完成,从而为我区今后排水(污水)工作起好总纲。同时,我们初步完成了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江北区排水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了公共雨污泵站、雨水管、污水管、提升井、排口等相关设施信息,并对我区涉水污染源和排水排污设施普查成果进行排摸录入。下步,我们将加强对平台的结果运用,全面提高日常管理水平。

  (七)关于“完成姚江支流河道水质达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完成邵家河斗咀、西河、洋市中心河、宅前张河等8条姚江支流的达标任务” 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以河长制为抓手,以源头治理为原则,全面提升姚江支流水质。一是推进沿线区域零直排建设,减少污染源头。截至目前,姚江沿线的中马街道、文教街道、工业区已通过省级“污水零直排街道”创建验收。二是强化生态补水。制定江北水库闸泵控运计划,强化干流调度。2019年,张家浦、跃进、和平、洪陈翻水泵站共翻水3855万立方,有效补充支流水源,提升支流水质。三是抓好河长制流域管理。以姚江区级河长为“大河长”,24条支流河长为“小河长”,实行区级河长责任清单交办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召集相关部门和支流河长,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商讨治理措施,累计下发任务清单13项。根据市治水办提供的姚江支流水质监测数据,2019全年姚江断面24条支流,V类以上水质比例占比82.3%,三类及以上水质比例占41.5%

  (八)关于“加大对治水工作的统筹力度,确保治水科学性、系统性,强化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海绵城市水系整治、活水调度系统等工作的牵头作用,科学确定治水目标,合理引导群众期望”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2019年,我区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深化源头治理、区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污水零直排”“海绵城市”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年度五水共治各项任务指标,清林渡、湾头、慈城、庄桥、红旗大闸、官山河等6个区控以上水质断面实现全部达标。全年完成小区雨污分流项目39个、企业雨污分流122家。累计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区项目137个,完成投资26.6亿元。完成了宝云庄湿地、裘市片区、甬江外漕村湿地等4000余亩农田湿地化改造,统筹解决污水治理、涝水蓄滞等多项问题。

  各位主任、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力度不减、方向不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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