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19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5月9日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区发展和改革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江北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