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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作调整方案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5-18 16:57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作调整方案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省、市有关“两会”的办会要求以及“二个确保”(即确保会议标准不降、确保防疫万无一失)、“三个压缩”(即压缩会期、压缩规模、压缩报告时长)的指导意见,参照市人代会做法,结合江北实际,现将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作调整方案及其他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1.会议时间:区人代会召开时间确定为5月7日至9日,由原来3天半压缩至2天半,即57日下午代表报到,58日上午大会开幕,59日下午大会闭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的授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经以通告方式,向媒体公开区人代会召开时间,并通知区人大代表和各代表中心组。

  2.会议议程:原计划安排的四次全体会议压缩到二次。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一并进行,安排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之中。取消大会审议发言及旁听公民座谈会环节。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不再安排代表团活动。

  3.会议地点:调整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会议会场。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会议会场由原定的宁波大剧院中剧场调整至宁波远洲大酒店会议中心三楼正大厅召开,确保参会人员座位间隔符合防疫要求。区政协委员在金港大酒店会场参加视频会议,收看大会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其他会议地点不变。

  4.列席人员:大幅度缩减列席会议人数。仅安排不是区人大代表的区领导,区政府组成部门、部分市垂直管理部门、园区和街道镇主要行政负责人及大会筹备处副主任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总人数为48名,比原计划减少75名。

  5.大会选举:本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照市人代会做法,原先的人工计票方式改为电子选举系统进行计票。

  6.民生实事项目票决: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人员集聚时间,建议本次会议参照市人代会的做法,对2020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进行调整,拟采取以代表团差额票选的方式确定正式候选项目,然后再在全体会议上表决确定(详见附件2)。

  7.会议防疫和保障工作:为切实加强会议疫情防控,在大会筹备处下面增设疫情防控组,对会议全流程各环节的防控工作提出方案,牵头组织实施,确保会议顺利举行。会议期间宁波远洲大酒店实行封闭式管理,不接待其他客人,只安排参会人员和驻会工作人员单人住宿,就餐采用送餐制。

  8.减少会议集聚时间:区政府工作报告控制在45分钟以内,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两院”工作报告各控制在20分钟以内,各项报告书面稿篇幅不作压缩。建议选举办法草案、决议草案等,工作人员不再在会上宣读。会议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方式。2019年度代表工作总结会只宣读受表彰名单,不安排颁奖。按区县(市)“两会”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指引要求,除了全体会议主席台人员在会议期间可不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和其他参会人员要佩带口罩出席各项活动。

  9.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修改情况

  (1)在第一部分“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强化政治担当”中增加以下表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职能优势、工作优势,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为“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提供法治保障、贡献人大力量、体现人大担当。”;

  (2)在第三部分“坚持依法履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中增加以下表述:“围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对全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督查区政府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题听取有关单位执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汇报。”;

  (3)在第五部分“坚持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中增加以下表述:“广泛发动和凝聚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力量,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示范带头作用,助推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报告完毕!

  请将上述报告与《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20年江北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一并予以审议。

  附件:1.《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

附件1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5月 日在宁波市江北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费伟华

各位代表:

  我受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江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求实效、助改革、促善治,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项,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220余次,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作出决议决定1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1人次,“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工作做法在全国人大《联络动态》上专刊编发,受到省、市领导多次批示肯定,荣获首届宁波人大工作创新奖金奖。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守初心担使命中不断丰富新实践

  更加坚定地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常委会始终牢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与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强化人大政治机关属性。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实行“首题必政治”等学习制度,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和党委的部署要求作为学习首要内容,全年集中学习40余次。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党组及机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深入调研和问题整改,推动学习教育取得真正实效,共完成交流学习材料26篇,收集意见建议59条,检视问题15项,全部完成整改。注重在主题教育中突出人大元素,开展了解决一批“民生小事”积案、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一次“夜聊”接待等“六个一”特色活动,努力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

  更加坚决地贯彻好党委决策部署。常委会始终牢记在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法定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作用,执行好区委的决定和指示,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一年来就贯彻中央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以及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38次,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12项。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区委召开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制订出台并分解落实区委《关于高水平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认真抓好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自查,积极争取区委重视和支持,增设常委会内设机构,增加区、街道(镇)人大工作力量,督促落实街道(镇)人大办公室挂牌和联络员专职化。围绕实施“五化联动”、推进“五大建设”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常委会议题和重点工作,切实增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强贯彻、保落实的功能。常委会班子成员深入开展“三服务”等活动,一年来共走访联系村、社区、企业和有关项目500余次,收集并推动解决基层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380余个,提交专项调研报告46项。

  更加生动地推动人大制度实践。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连续第三年出台加强和改进全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现有法律框架内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以“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为代表的江北人大特色工作渐显品牌效应,展现出较强的生命力。“三会”组织方式不断优化,人代会大会审议质量逐年提升,各代表团审议发言成果得到较好处理应用。增加常委会会议次数,“预审议”、“审议+询问”实现常态化,6项议题的审议意见处理采用了“函单网表”专项督办法,开展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审议意见办理等方面满意度测评7项,监督叠加效应得到了充分发挥。加强制度建设,全年新制订人代会工作程序等各项制度17项,提升了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上下联动工作机制逐渐完善,街镇人大积极有为,常委会履职基础不断夯实。信息宣传工作继续走在全市人大系统前列,机关党建工作经验作为全省三家区县(市)人大机关代表之一在全省人大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江北区人大理论与宣传成果获评2019年浙江省人大理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宁波市第二十八届人大新闻奖一等奖。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中体现新担当

  关注经济高质量发展。常委会审议了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在加强工业空间保护、发展楼宇经济新模式、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等方面完善工作措施。启动国有资产调查处置专项监督,摸清了政府资产“家底”,推动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对全区低效闲置工业资源再利用情况进行“二次”审议,组织人员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农村低效资源合理利用专项调研,学习考察先进地区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工作经验,着重在规范企业集约节约用地行为、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听取和审议科技争投工作报告,支持政府强化政策扶持和创新驱动,发挥平台集聚作用和科教资源优势。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对16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并将企业的建议和诉求向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组进行了反映。专题调研数字经济,考察合肥中国声谷、苏州中科院纳米所等地,就我区数字经济发展的实现途径,从政策配套、金融支持、平台打造、聚智引才等方面向政府提出了建议。关注“十三五”期间重大休闲旅游项目(区块)开发建设,专题调研马径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审议相关规划和专项报告,要求区政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推进我区城乡融合化发展。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针对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常委会开展了学前教育“两条例”执法检查,通过问卷调查、评价打分、随机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区各地幼儿园开展了全面检查,向区政府提出优化幼儿园布局、引导社会力量办园等8项审议意见。围绕多元化治理,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专项审议+执法检查”,组织代表实地检查了20多个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督促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重新审视、定位,努力提升小区环境和居民居住品质。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常委会组织人员对疾病防控、全民健身、居家养老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开展“一老一少一农”食品安全专项审议,推动政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主任会议还听取了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汇报,要求区政府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帮助册亨县提前脱贫摘帽。

  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作用,提高法律法规在我区的实施成效。组织开展法制讲座5次,首次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就部分事项进行现场询问。主任会议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等情况的汇报,摸实情、找问题,为推动全区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和谐稳定建言献策。改进人大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方式,首次对区法院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开展类案监督,共抽取区法院2017年至2019年办理的10件案件进行了案卷评查,广泛开展走访调查和座谈,组织30余人次对区法院审理的2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庭审进行了旁听和评议,形成督查报告提交审议。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完成《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等9部省级、市级条例的立法调研和立法后评估调研,收集提交各类立法意见建议200余条,较好地发挥了区级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促进城乡生态环境治理。常委会高度关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方位监督,与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着重就加大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小型污水处理终端建设、内河水质治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动,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专项听取区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区政府加大了对群众集中反映的拆迁建筑工地扬尘、雨污分流、餐饮油烟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并出台《关于全面实施街道(镇)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首次实现了街道(镇)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全覆盖。围绕垃圾分类攻坚战,常委会紧盯上年度垃圾分类专题询问意见的落实,加强跟踪问效,通过“四个一”监督活动,助推《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落地见效。关注农村区域生态环境改善,专题审议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情况报告,针对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村容环境提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审议意见。

  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发挥财经委员会专业作用,加强会前初审和会中审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开展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深化完善部门预算专题审查,建立常委会专业工委参与对口联系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机制,对两个部门预算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甬江实验学校等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开展审计整改工作专项监督,对审计报告中查出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要求政府部门认真加以整改。贯彻全国人大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常委会两次听取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批准了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切实保障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工作,在议决落实中迈出新步伐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落实《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首次编制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将4项重大事项列入决定清单,作出了《关于深入推进“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工作的决定》。出台《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试行)》,明确监督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启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不断完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各个环节,推行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代表会商制。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专业组对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票决出的8项政府民生实事进行了跟踪检查,推动项目得到较好实施,努力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不断完善人事任免程序。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变化的需要,及时任免部分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从法治和组织上为全区深化机构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全面推行任前法律考试、任后表态发言以及被任命干部任后监督等工作。开展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目前,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及区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在履职为民中发挥新作用

  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深入推进“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各街道、镇人大每月一次以上组织开展代表“夜聊”接待选民活动,代表联系群众进入新常态。扩大“夜聊”覆盖面,推动实现“代表全参与、选区全覆盖、问题全处理”。设立“民生小事”专项资金,对101项民生事项进行了资金补助。强化重点问题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了64项“民生小事”积案的解决。一年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区人大“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工作得到了持续深化开展,全年共组织“民生小事”代表“夜聊”活动106次,参与的各级人大代表387人次,累计接待选民748人,收集“民生小事”826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717件,解决率86.8%,推动解决了白沙大吉巷1号危房解危、槐树公寓高层老旧电梯更换、庄桥新菜场空调安装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关注的、天天有感的民生事项,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强化代表培训工作,组织520人次代表参加代表法专题培训班、履职能力提升班以及各类法制讲座。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健全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机制,注重发挥代表专业组作用,统筹组织代表参与到专工委对口工作中。连续3年举行重要情况通报会暨代表问政会,代表问政实行“不定主题”“不打招呼”式询问,并进行了电视录播。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在全市率先建成新标准出台后的首个达标联络站,目前8个街道、镇均已建成一个标准化代表联络站,全区代表联络站、室、点体系基本成形,312名省、市、区、镇四级人大代表全部编组进站,实现了高标准建站、高质量管站。组织代表“走进部门”,增进代表对部门工作的了解,受到代表普遍欢迎。开展“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代表活动月”系列活动,代表活动水平与实效不断提高。

  提升建议办理质量。深入推进“阳光建议”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全面公开机制,实现了建议征集、交办、办理、结果的全过程公开,公开内容由目录式向建议内容、答复文本、代表满意度等全内容公开转变,公开方式在报刊、宣传窗、公开栏等传统载体的基础上,新建了代表建议网上实时公开系统。持续强化分类督办、专项督办和跟踪督办,在确保“答复满意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落实解决率”,对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对建议办理中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161件建议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1件,占56.5%,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和各街道、镇人大合力推进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需要进一步增强;精准监督和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需要持续改进,对机制性、系统性、长远性问题有效解决的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活动的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常委会将认真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研究加以改进。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伊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党组连续召开7次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及时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切实履行法定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第一时间作出《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助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战”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走访联系基层村、社区和有关企业,实地检查调研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打赢两战促发展”代表进联络站主题活动,组织多场代表“夜聊”专场接待,及时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解决一批基层反映的急难问题。第一时间向代表发出公开信,动员代表踊跃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号召,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各尽其职、各展所长,捐款捐物、竭尽所能,广泛凝聚团结奋斗、共克时艰的正能量,充分彰显了“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深厚情怀,为“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作出了应有贡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六争攻坚”行动和实施“五化联动”、推进“五大建设”,聚焦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总目标,依法履职,主动担当,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加快构筑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强化政治担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将全区人大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通过有效行使各项法定职权,使常委会各项工作与区委工作部署更加同心、同向,形成步调一致、共谋发展的合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党委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在江北的创新发展。

  二、坚持守正创新,着力深化人大特色工作

  持续深化推进“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函单网表”审议意见督办制、“阳光建议”等人大重点特色工作,在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精上下功夫,不断优化完善程序和内容,提升工作实效,打响工作品牌。打造“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升级版,增加“夜聊”接待频次,深入代表所在选区,扩大“进村入社”覆盖面,优化问题交办、督办、反馈以及积案处理、成果转化等各环节流程,开展督办情况“回头看”,提升问题解决率,推动“民生小事”处理全过程阳光化。推进“函单网表”审议意见督办制工作增量提效,将更多的民生议题列入专项督办范围,努力增强督办刚性。深化“阳光建议”工作,不断健全代表建议办理“线上+线下”全内容、“征集、交办、办理、反馈”全过程公开,加大重点建议、典型建议办理情况的宣传、公开力度,实现代表建议提出质量和承办单位办理质量“双提升”。

  三、坚持依法履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督查区政府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情况,专门听取有关单位执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及全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围绕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六争攻坚”和“五化联动”,运用多种方式,借助多方力量,依法有效开展监督。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文创港、慈城古县城等开发情况,听取产业招商、江北外贸“123”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审议都市工业产业集群发展报告。关注城乡“融合化发展”,审议现代农业发展等报告,开展乡村全域旅游发展专题询问。推动“多元化治理”,开展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审议扫黑除恶、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继续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监督主线,对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围绕“盯住法”,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对《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关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审慎稳妥、依法有序对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开展监督。深化对司法机关专项工作的监督,对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类案监督。围绕“管好钱”,组织实施预算联网实时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安排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人大定期报告制度,重视审计结果的应用,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街道预算审查监督。围绕“把好图”,持续推进“十三五”规划落实,关注“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谋划和编制情况,听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汇报。

  四、坚持科学民主,有效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推进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态化,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十四五”规划、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等6项重大事项列入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讨论决定工作计划。推进对全区5000万以上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事前初审、事中审议决定和事后监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切口相对较小的重大事项,或结合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中的个别事项,由常委会适时作出决定,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前调研、评估以及决定后跟踪监督,积极探索邀请第三方参与评估等做法。深化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进一步完善民生实事项目各环节程序,重点加强事前项目征集,使候选项目更具民意基础,注重事后监督推动,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落实好干部任命有关制度,探索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适时开展部门工作评议。

  五、坚持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广泛发动和凝聚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力量,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模范带头作用,助推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持续开展代表“夜聊”和代表联络站“网上+网下”接待选民活动,建立健全民情联络员、政情咨询员“双员制”接待制度。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探索通过互联网、智能手机等平台,建立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与更广泛人民群体的联系渠道,引导和收集、掌握网上民意,发挥好人大反映基层民意的主渠道作用。强化代表培训和闭会期间活动组织,通过专题培训、视察检查、学习考察、“走进部门”、“代表活动月”等形式,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完善区领导领办督办、专业工委对口督办、集中“回头看”、满意度测评等多元督办体系,切实提高建议质量和问题解决率。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探索公民列席常委会会议、举行重大事项听证会等做法。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代表激励和退出机制,落实代表向选区述职制度,切实增强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六、坚持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探索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组织召开好全区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重点开展人大制度和宪法法律法规等宣传。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加强和规范街道、镇人大工作,健全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机制,建立街道居民议事组织,推进街道财政预算等制度落实。注重发挥好区、街道(镇)两级人大的整体作用,建立区人大专工委与街道、镇人大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上下联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尊重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街道、镇人大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和拓展基层人大工作实践,共同推动全区人大工作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依法行权为了人民,我们的初心始终不变;忠于职守促进发展,我们的使命永远在肩。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中共江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实现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总目标,为宁波当好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模范生,为努力书写新时代江北人大工作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附件2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2020年江北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票决办法

  (草案)

2020年5月 日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和区委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2020年江北区政府民生实事(以下简称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为10项,计划实施民生实事项目8项,差额2项由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提交大会审议后,采取以代表团差额票选后在全体会议等额决的方式确定。

  三、代表团票选前,大会秘书处应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投资额度、实施主体等相关要求提交全体代表审议。

  四、代表团票选由各代表团依照大会日程安排组织实施。票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一人一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

  五、代表团票选必须在到会代表超过代表团全体代表过半数时方可进行。

  六、代表对选票所列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七、缺席代表不得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八、代表填写表决票时,对候选项目表示赞成的,在候选项目相应的方格内画一个“○”;反对的,画一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填写表决票时,应当笔迹清楚,符号正确。如果符号不清,对无法辨认的部分视作无效。每张表决票最多选8项,等于或少于8项的为有效票,多于8项的为无效票。

  九、各代表团设监票人2名,由代表团指定,对本代表团票选过程进行监督。

  十、各代表团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张数,票选有效;收回的选票张数多于发出的选票张数,票选无效。

  十一、票选结束后,各代表团监票人将收回的选票送到指定地方,由大会秘书处统一汇总。汇总计票工作人员及地点由大会秘书处指定,人工计票。

  十二、大会秘书处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各代表团票选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按照得票数高低确定8项民生实事正式候选项目。入选的民生实事正式候选项目,须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票,若入选项目少于8项,大会不再补选。若出现最后若干候选项目赞成票相同而不能确定入选项目时,则赞成票相同的候选项目一并入选。

  十三、民生实事正式候选项目草案由大会主席团提请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采用举手方式进行一次性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通过。

  十四、票决过程中如遇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决定。

  十五、本办法经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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