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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来我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9-28 12:06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9月25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委统战部部长胡军率领执法检查组奔赴江北,就《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伟华,副主任戴瑜,副区长陈斌等陪同视察。副区长潘卫锋参加座谈。

  据介绍,《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去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率先在全省建立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聚焦《条例》实施情况,将其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头戏”之一。

  当天,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了外滩商业街,听取了老外滩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对老外滩垃圾分类处置情况的介绍。在老外滩垃圾回收房,看着干净整洁、毫无异味的垃圾桶,检查组不禁啧啧称赞。随后,检查组一行又来到了文教街道大闸小区,对小区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了了解。最后,检查组来到了浙江星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件、建筑垃圾垃圾处理点),深入公司各个垃圾处理车间,详细了解了大件、建筑垃圾收集、收运等相关情况,并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大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工艺情况的介绍。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及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主体工作汇报。检查组认为,《条例》施行一年以来,江北区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认真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知晓率全面提高、覆盖面持续扩大、设施设备日益完备、收运体系不断完善、源头分类质量逐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检查组同时就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中端运输和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胡军充分肯定了江北区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他说推进垃圾分类是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阶段要从“大处”着眼,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垃圾分类小事当做民生大事来抓,使百姓满意。同时也要认识到贯彻《条例》不是一时一朝的事情,要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要从“短处”入手,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要以“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把垃圾分类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抓好《条例》及其配套制度的贯彻实施。要从“实处”推动,依法行政。以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当前工作的短板和问题,有的放矢地补齐“短板”,破解难题,真正让群众得实惠、让人民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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