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天气预报:
关于2021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

发布日期:2021-01-29 11:23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关于2021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向常委会报告2021年拟新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初审情况。

  一、项目的初审过程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初审工作,区人大财经工委前期与区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就我区2021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安排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对接,相关专业工委按对口联系原则组织项目主体、建设单位、人大代表等对项目开展了初审,重点审查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投资规模及预期目标等。财经工委对初审意见进行了汇总并反馈。

  2021年初审项目共4个,根据监督办法相关规定,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为由区财政出资,总投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单体项目,不包括由区人代会票决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初审认为城区海绵城市污水零直排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纳管及提标改造项目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可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票决;北外环以北海绵城市管网改造和江北外国语学校二期已列入人代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不列入常委会票决。

  二、初审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2021年计划投资(万元)

初审意见

1

2021年城区海绵城市污水零直排改造项目

13354

5430

原则同意,建议提交常委会票决。同时建议:细化三年行动计划,理清实施部门,明确工程区域、项目建设工期和工程量。

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纳管及提标改造项目

5193

2000

原则同意,建议提交常委会票决。同时建议:对工艺和建设标准严格把关、提高施工质量、注重项目绩效。

合计

18547

7430

  三、有关建议

  为更好地落实监督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建议:

  一是加强科学决策。政府投资项目应聚焦公共基础设施、基本民生保障等公共领域,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项目安排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量力而行、统筹平衡,不得违规举债筹措项目资金,新增隐性债务。认真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制度和相关评审制度,做深做细项目前期。

  二是加快项目推进。统筹编制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提高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加强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确保要素保障到位,确保计划和执行有序衔接。落实项目责任,强化沟通联动,破解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新建项目按期开工,续建项目有序推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未能按投资计划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监督办法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是提高项目绩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控,严格项目投资预算管理,强化刚性约束,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注重项目绩效,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已竣工验收项目的产权办理、资产移交及后续监管,优化资产配置,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益。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