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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6 12:10 来源:区人大办 访问次数:

江北区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副区长    潘卫锋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环保法》的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就我区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江北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比2019年提升了10.5个百分点,较2015年75.3%上升14.7个百分点,无重污染天数,PM2.5年平均浓度为22μg/m³,比2019年下降了29%,比2015年47μg/m³下降了53.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38μg/m³,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余四因子SO2、NO2、O3、CO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8μg/m³、7μg/m³、35μg/m³、149μg/m³、1mg/m³,全部达标,并且近五年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水质环境质量状况。辖区地表水断面水质稳中有升,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75%(因江北大河庄桥断面仅氨氮超标,为Ⅳ类水质),无地表水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千吨万人”以上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市控以上水质断面功能达标率100%。2020年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比2018年提升25个百分点,比2019年降低25个百分点,比2016年的33.3%提升了41.7个百分点。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目前江北区无土壤污染地块,近3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四)生态资源状况。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EI)继续保持良好,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6%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2平方公里。新增道路绿地覆盖面积2.2公顷,新增公园绿地33公顷。

(五)环境风险状况。去年,全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群众环境安全感得到持续有力保障。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全区上下一年来的共同努力,区政府工作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并获得2020年度美丽宁波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考核优秀。

政府工作报告年度目标关于“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和环境空气优良率持续改善”。

完成情况:2020年,我区空气质量大幅提升,优良率为90%,优良率首次实现达标,比2019年提升了10.5个百分点。PM2.5均值为22μg/m³,比2019年下降了29%,下降幅度位居十个区(市)县第一。

政府工作报告年度目标关于“4个“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4个市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75%,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2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完成情况:2020年,全区水质环境持续好转,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地表水质优良率75%。全区2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同时,国控姚江清林渡断面水质提升明显,水质接近Ⅱ类,实现稳定达标。

政府工作报告年度目标关于“抓好土壤污染详查和污染地块管控,基本建成土壤环境管理基础体系,加强固废处理全过程闭环式管理。”

完成情况:2020年,我区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率先完成20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基础信息详查,并作为试点在全大市完成3个重点地块的土壤采样工作。一般性工业固废和危废转运企业已完成建设,小微工业固废专业化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政府工作报告年度目标关于“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全区不发生因履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任务完成情况: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此次中央环保督察,我区共收到信访件19件,没有个性反馈问题。信访件数量居全大市第二少,其中1件信访件调处报告被列为全省样板,推荐全省参考学习。全区环境风险安全可控,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水气土污染防治情况

1.“蓝天保卫”行动取得新成果。制定实施《2020年江北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和《江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PM2.5和O3“双控双减”专项行动,完成14台燃气锅炉改造和1台工业炉窑淘汰年度整治任务。完成慈城高新区重点涉VOCs企业全面整治,建成大气自动监测站1个。建成高空望系统8个,对秸秆、垃圾焚烧情况进行24小时进行监控。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739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开展了道路执法工作,现场处罚超标车辆17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登记工作,共完成各类叉车、铲车、挖掘机上牌登记数500辆。建成辖区黑烟抓拍系统2套,共拍照柴油货车80余万辆,累计查处超标车辆423辆。完成废弃矿山治理2座,全面完成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共3座其中2019年完成1座)。部门联动深化城市扬尘治理。严格要求工地落实扬尘防治“9个100%”,累计安装扬尘在线设备50套,完成安装围挡降尘喷淋52套,车辆自动冲洗装置38个,实现规模以上工地在线视频监控全覆盖,中心城区及主要道路区域施工围挡喷淋安装全覆盖。完善江北区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平台,接入白沙活动中心(国控点)和慈城成校(市控点)点位数据,开展街道、镇和工业区9个监测点位数据通报工作。

2.“治水提升”行动取得新进展。先后投资1.34亿元在慈城、洪塘、庄桥和宁波大学等区域新建9座临时污水处理终端,截至2020年3月已全部投入使用,全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2万吨/日。投资10.2亿元的江北再生水厂开工建设,拟投入资金3.8亿元的管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始实施。新建姚江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12座,完成区控断面及城区内河20个自动监测点位选址论证工作。与北斗公司合作,依托北斗+遥感技术,开展全区河道遥感巡检和水质健康遥感监测,初步形成天、地一体化水环境监测能力。印发实施《江北区“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英雄水库和姚江湾头两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整治工作,姚江湾头拆违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甬江街道、庄桥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通过市级“污水零直排”街道创建验收,全区市级“污水零直排”街道(镇)实现全覆盖。以排水许可证核发与监管为抓手,规范排水行为,累计发证632家,基本实现建筑、工业、医疗和餐饮四大行业排水全许可。全年淘汰落后产能13家,整治低散乱企业107家。完成茅家河、西大河2条河道共9.8公里“无违建”河道创建。完成邵家河及青林河闸泵生态整治。茅家河成功创建省级美丽河湖,庄桥街道的洪家村、姚家村成功创建市级水美乡村。

3.“治土攻坚”行动取得新成绩。加快完成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网络布设工作,分类落实农用地保护、调控、禁用等管控措施,扎实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采集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信息调查与分析。设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成20家电镀、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在全大市率先完成宝成电镀、原叉车蓄电池厂、三官堂油库3个重点地块的土壤采样工作。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印发实施《江北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一般性工业固废和危废转运企业已完成建设,小微工业固废专业化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二)生态保护与创建

1.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坚持把绿色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普遍形态,走一条保护与发展的共进融合之路。出台《宁波市江北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将区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落实到具体环境管控单元,把区域政策、要素政策转变为准入政策,坚决筑牢生态绿色屏障。推进6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并通过市级验收,从源头上减少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影响,综合治理“两小”企业213家,传统产业加快改造,工业产能利用率稳中有升。深化“环保管家”“生态环境议事厅”“绿色保险”“绿色供应链”等活动,主动搭建企业疑难问诊平台,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环境问题。

2.全域美丽建设深入推进。以生态旅游资源为载体,全面启动“大花园”建设,完成文旅项目实际投资30.8亿元,成功创建省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区。慈城和甬江分别成功创建4A和3A级景区镇,慈湖、洪塘等8个行政村成功创建A级景区村庄。历史文化展览馆、药商博物馆建成开放,成功创建“浙江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获评市“最具人气乡村旅游目的地”。新增省金宿银宿各1家、市叶级客栈3家。新增旅游厕所19座,新评A级旅游厕所15座,新建改建城管公厕36座。完成“三改”189万平方米,拆违面积超过71万平方米。慈城镇成功创建省级美丽城镇都市节点型样板,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2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试点村庄40个。姚江北岸滨水绿道获评“浙江最美绿道”。

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2020年7月区委九届九次全会上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列入努力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争创实践样板十大标志性工作。全区专门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江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区级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专班。对照创建指标体系,逐一落实任务,实打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开展《美丽江北建设规划纲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江北区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不断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向社区、村庄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在2020年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测评中获86.01分,列全省第42名,排名比2019年上升了9位,居全大市第3名。

(三)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聚焦污染攻坚战关键领域和督察整改薄弱环节,统筹执法力量,以交叉式、联合式、蹲点式等监管方式,推进实施“绿剑·卫蓝”“绿剑·护水”“绿剑·净土”等九大专项执法行动,连环式打好生态环境执法组合拳,坚决遏制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去年全区共检查各类企业800余家次,其中整改企业40余家次,查封违法地下作坊4家,移交公安行政拘留1人,立案18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8份,处罚金额161万元。

(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去年3月,我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全力推进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通过大数据整合、街道(镇)驻点服务、设立排污许可填报服务大厅、搭建第三方环保集市、重点企业上门服务、多种形式线上辅导等创新做法,着力提升网上填报效率和数据质量。截至6月23日,江北区完成215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成为全省首个发证完成率、登记完成率、总体完成率均达100%的区(市、县)。生态环境部中国排污许可公众号两次转发了江北区的具体做法。同时,以发证类企业为重点,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以固定源管理系统为平台,将30余家企业通过排污许可证的关键信息整合至环保码,构建企业、属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第三方环保管家、公众多方参与的环保共治模式,积极探索“一证式”管理江北区实践样板,为排污许可证管理提供有益的思路。《人民日报》新媒体、《中国环境报》《学习强国》《宁波电视台》相继刊登播出我区经验做法。

四、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当前我区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地表水环境全部达标仍需不断努力。受制于平原河网水系流动性较差、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尚未投入运行、污水管网破损、错接、漏接问题较多等因素影响,水质容易波动反弹,需要继续下大力气加以治理改善。空气质量虽有好转,但还比较脆弱,受自然条件影响,容易因外部输入而出现反弹。生态环境问题发现能力和解决能力还不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还不够,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建设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靶向施策和创新推动,以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与体系现代化为着力点,全力服务“创智之城、和美江北”建设,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争创实践样板

主要工作目标是:全区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90%以上,PM2.5年均浓度降至27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市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优良比率比例达到75%以上,乡镇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5%、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到100%;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强度指标全面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全区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总体稳定,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与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全力以赴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技术报告等台账资料,按照“打造亮点、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做好科学规划、环境整治、乡村文明、产业发展、宣传发动五篇文章,发布实施《美丽江北建设规划纲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江北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努力做好创建基础性工作,确保今年通过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并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聚焦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持续推进气、水、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抓落实、强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向往。一是聚焦大气复合污染影响。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低(无)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助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通过“低散乱”企业综合治理、落后产能淘汰等方式,全年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200家以上。严格控制城市扬尘,落实施工场地“9个100%”,推动施工管理数字化,实现扬尘治理智能化防控;加大机扫力度,增加洒水频次,严控道路扬尘;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建立健全发现机制、管控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二是聚焦地表水质改善。开展冬春季水环境治理攻坚,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提效,配合做好江北再生水厂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实施污水管网三年提升行动,加大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着力推进已建管网排查和问题点位改造。全面完成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全力实施清水环通工程,持续推进水美乡村建设,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工作职责,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三是聚焦“无废城市”建设。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形成“全类型、全覆盖、全过程”的固废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高质量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涉铝灰渣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建成覆盖全域的小微企业危废收运体系。突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严格执行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时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估程序

(三)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科学起草制定我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时限,并高标准开展问题整改。推动第二轮督察进驻期间梳理的3项重点关注问题和19个信访件的整改推进,做到科学有序和按时清零。根据省、市要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建立完善多角度、全维度的执法监管体系,做好已建成环境网络化监测体系运维和分析研判工作,通过走航车、船,无人机、北斗卫星等专业设备的运用,增强区域环境质量变化的动态监测能力,提升环境问题发现专业能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抓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把风险查到实处、隐患治到实处、措施落到实处。

(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引导环境资源向优势地区、低碳产业和绿色项目集中,不断助推社会经济的绿色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三线一单”。根据生态红线调整结果,及时更新调整“三线一单”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从源头上推进绿色发展。二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预防和排污许可过程管控的制度作用,强化环评工程师管理,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三是深化“环保管家”服务进一步增加“环保管家”服务覆盖面,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向工业企业提供治理、管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开展“生态环境议事厅”“生态环境集市”等环境咨询服务,持续拓展属地政府、部门、企业、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帮助企业克服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四是推广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保险环境管理体制。推动区30强工业企业将原辅材料供应链企业环境信用纳入进厂标准,强化生态环境污染全流程管控;推广生态环境绿色保险,完善政策支撑,并逐步实行市场化运作,构建完善“保险+服务+补偿”为一体的绿色保险体系。五是继续探索“一证式”管理江北区实践样板。在去年有益探索一证式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企业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做精做实各项工作措施,通过数字感知、数字告知、数字审批、数字监管、数字执法、数字评价,全力构建企业、属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第三方环保管家、公众多方参与的环保共治“江北”模式,为排污许可证管理提供有益思路。

(五)强化生态环境宣传。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契机,结合“保护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浙江生态日”等重要环境节日和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五进”活动,将弘扬正面典型和曝光违法案例的宣传相结合,打好服务生态环境发展主动仗;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形式,开展对生态环境满意度不高、获得感不强问题专题宣传,宣扬成绩、收集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附件: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议题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函》的报告

 

 

                     

 

 

 

 


 

附件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议题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函》的报告

 

2020年3月30日,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通报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议题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函》,常委会对测评结果提出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总体较好,但第2、3、4、6条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票数较多”的评议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逐项逐条进行了研究处理,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及周边道路扬尘管理,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破解监管盲区”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第2条)。

2020年,区大气办下发了《2020年江北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建立了多部门协同,以强化城市扬尘控制为核心的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体制,相关部门开展点位周边城市扬尘防控专项整治。在严格要求工地落实扬尘防治“9个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扬尘防治标准,围绕“施工围挡、扬尘治理、内部场地管理、外部环境保洁”四方面内容,提升并细化22项整治标准,累计安装扬尘在线设备50套,完成安装围挡降尘喷淋52套,车辆自动冲洗装置38个,实现规模以上工地在线视频监控全覆盖,中心城区及主要道路区域施工围挡喷淋安装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了文明施工动态监控。加强对全区13处房屋拆除场地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拆迁主体及时落实连续围挡,实行房屋拆除作业场地封闭施工,落实雾炮车、洒水车等降尘设施,防治拆除作业污染大气。同时,要求属地做好“防尘网”覆盖或临时绿化抑尘。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以环城北路、人民路、大庆北路为严管区域,在全区范围内,采取设磅监控、加装车载称重装置、环城北路设置渣土车专用线路及机动巡查方式,通过规范沿江码头经营行为和对渣土清运消纳码头、渣土运输进行集中整治,力争在短期内有效遏制渣土车超载运输、滴漏撒等各类违法清运现象,并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以便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着力拓宽渣土和装修(拆迁)垃圾消纳渠道,分别引进年处理能力约50万方泥浆固化企业1家和年处理能力约40万吨资源化利用企业3家,从源头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强执法监管力度,2020年建筑垃圾类案件结案509起,罚款285.02万元。

二、关于“完善餐饮油烟监管机制,梳理相关法律条款,理清部门职责,建立多单位联合监管信息网络,变末端执法为从源头开始的全过程治理”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第3条)。

2020年,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注册登记环节严把准入关,设立餐饮“禁设区域”名单,严控增量、减少存量。全年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763张,因禁设区内名单劝退餐饮经营65户。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由政府出资铺设管道、店铺支付管道链接费用的方式,将沿街餐饮店铺油烟全部排入管道,管道出口远离居民小区,彻底解决油烟扰民困扰。全年共排查店铺656家,排摸出问题整改的餐饮店铺317家,自行整改302家。全年餐饮油烟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队员2800余人次,书面整改14起,立案处罚1起,罚款10000元,关闭餐饮店2家。强化宣传引导。约谈部分经营者,宣传政策法规,提出经营要求,切实增强了经营户的法律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经过专项整治,全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在文明城市创建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中,未发生因餐饮油烟扰民引起的投诉,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关于“加快实施新‘四禁’方案,强化对发放通行证车辆的监管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第4条)。

江北“新四禁”管控时间、范围和线路等已上报市交通警察局,市交通警察局确认总体大市区四禁方案呈市政府审核调整公布。目前区交警大队按照老四禁方案对辖区货车实施通行证管理。

四、关于“科学编制江北区排水设施专项规划,以江北区污水处理厂为管网输送终点,规划污水收集范围,对平原地区的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建设江北排水管网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第6条)。

目前,我区管养的排水管网总长达264公里,泵站18座,闸门12座,雨污水窨井及雨水口共计13673座。区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建设,扎实做好我区管网提质增效行动,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全力做好水环境建设工作。去年共投入1000余万元,累计机械疏通管道293公里,清掏雨污水检查井27万座次,清运淤泥1842立方,再次蝉联宁波市排水行业最高荣誉“排水杯”。

(一)加强排水行业顶层设计。升格区管网办,由区领导挂帅,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全区排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谋划做好我区排水专项规划实施方案。

(二)积极推进排水管网城乡一体化管理。开展区域排水管网的现状排摸、泵站布局、数据汇总和养护经费测算等工作。结合道路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区住建对祥北路、双东路、康庄南路、李家西路、人民路、云飞路市政雨污管道和沿街店铺雨污分流进行改造,共计检测6.8公里,新铺雨污管网3.7公里。推进河道排水口排摸工作,消除雨污水相互串管现象。修复北外环青林河、李冯河周边区管雨水管网13处,督促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店铺等雨污混接现象整改29处,通过雨污水管的小改道换取水生态环境的大提升。

(三)强化重点行业排水户监管。一是推进行业排水整治。目前,我区已基本实现建筑、工业、医疗和餐饮四大行业排水全许可。去年又完成了9家城区和13家农村农贸市场的排水许可清零摸底工作。下步将重点围绕以上22家农贸市场排水许可证申领开展工作,完成雨污分流改造、预处理设施设置,规范农贸市场及周边店铺排水行为。二是推进污染源排摸和沿街店铺整治。去年我区以污染源排摸作为工作重点,推进沿河排污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排查生活小区私接混接、沿街商铺私接及倾倒污水等问题,投入560万元对姚江花园西侧、天水片区沿街店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完成隔油池建设和管线敷设。三是加强管理执法联动,严厉打击将污水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的行为。去年6月底、10月底湾头和工业区分别发生向市政污水井偷倒废水废渣事件,两位当事人获利数百元,但处罚及整改金高达8.4万元,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四)多手段推动排水设施信息化管理。一是做好排水管网测绘复核。结合城管部门实施的管网检测修复项目,对排水管网、管点属性信息进行测绘,完成了外滩、文教、孔浦全域和湾头、天水片区信息校对。二是完善区级远程控制系统。实现对大剧院泵站、清湖路泵站、槐树路泵站、来福士积水点等10处智能控制设备的手机APP操控,与科研院所合作,申报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排水管网提质增效与系统优化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提升管网运行管理效率与水平。三是积极探索排水许可工作新模式。通过提前告知、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等方式,强化排水许可证核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证全区排水许可“动态清零”。我区排水“一件事”改革工作得到了卞吉安副市长的批示认可。


 

名 词 解 释

 

1.“水十条”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向社会公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有“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方面内容,简称“水十条”。

    2.“VOCS”:挥发性有机物。

    3.工地扬尘整治 “9个 100%”:在建工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编制率达到100%(含责任公示牌上墙);建筑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率达到100%;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设施设置率达100%;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100%;施工现场堆土绿化、覆盖率达到100%;密闭化运输达到100%;抑尘措施达到100% ( 包括喷雾喷淋、湿法作业);禁止建筑垃圾场内焚烧100%;视频监控率达到100%。

4.“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大于10000人、日供水量大于1000吨的饮用水水源地。

5.“环保管家”:一种“合同环境服务”,主要指环保服务企业为政府、为企业、为园区提供合同式综合环保服务,并视最终取得的污染治理成效或收益来收费,是新兴的一种治理环境污染的新商业模式。

6.“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7.“两小”企业:小企业、小加工作坊。

    8.“新四禁”:禁货、禁鸣、禁摩、禁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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