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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6 15:07 来源:区人大办 访问次数:

关于我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

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委

 

主任、副主任、委员:

为全面了解我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自4月份以来,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区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由相关工委委员、专业组代表组成,先后通过明察暗访、第三方机构联合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我区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调研,并听取了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制度,强化医保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医保覆盖面逐年增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医疗保险共参保342838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255160人,居民医保参保87678人。

(一)医保基金惠民政策不断推进

一是健全医保经办服务网络体系。区医疗保障局自挂牌成立以来,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完善制度、稳步有序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运转,实现“城区街镇村社区”三级医保服务网络全覆盖。截至2021年5月底,全区共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194家,其中定点零售药店125家、定点医疗机构69家,按照医保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药品零售服务和医保待遇结算服务等。二是医保参保逐步扩面。积极推进群众参保“网上办”、“自助办”,同时制定扩面提质计划,通过逐户核查、摸排、动员,精准做好参保扩面工作。2020年我区户籍人口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同比增长4.28%,户籍人口参保率为99.85%。三是持续推进医保精准扶贫。建立了与街道、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走访核查机制,按季度对全区低保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核查。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共同担负起医保扶贫攻坚任务,动员甬城农商银行连续2年对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实现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参保“零负担”。目前,我区已认定的医保精准扶贫对象共5190人,核查率、参保率达100%。

(二)医保基金管理不断规范

一是规范医保协议管理。在原有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基础上,增加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新职能。2020年,共受理29家医药机构的定点准入申请,通过网上审核、实地检查、专家评估等程序,最终有9家医药机构纳入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其中医疗机构5家,零售药店4家。二是扎实开展医保基金巡查工作。制定全区医保基金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日常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稽核巡查。成立定点医药机构巡查队伍,加强与第三方检查机构的深度合作,安排专项经费与第三方机构协同开展辖区内两定机构巡查。目前,我区已完成第一轮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现场检查。2020年共现场巡查定点医药机构96家次,查处违规医药机构19家次,参保人2人,扣减和追回违规医保费用22.22万元,解除医疗保险服务协议7家。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现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数字化。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中的“双随机”检查模块,新建定点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检查库和检查人员库,已全覆盖录入定点医药机构。2020年,全区共开展执法检查96次,掌上执法率、执法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应用信用规则率均达到100%。

(三)医保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面。针对“费用垫付、报销跑腿”的问题,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深化落实,推进更多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我区已有14家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在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将继续扩大长三角城市之间的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范围,简化异地就医参保人的医保报销手续。二是推进医保数字化转型。在全市首创将平板电脑引入办事大厅,通过开展“干部走出柜台”活动,指导办事群众网上、掌上办理医保业务,面对面解决“网上办”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高网办的成功率和满意率。三是创新医保缴费渠道。在原有缴费途径基础上,联系金融机构,筹划在线支付新模式。在全市医保系统中,率先引入智能POS机,使用微信支付,实现辖区居民多元化医保缴费方式,提升居民医保服务体验。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区在推进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医疗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监管体系尚待完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还没能充分发挥。

(一)医保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医保基金管理涉及部门之间既存在相互独立的职能,又存在相互交叉的职能,这使得各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时,不仅需要强化独立工作机制,还需要加强部门协作。从刚刚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将要实施《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来看(以下简称“两条例”),医保基金监管需卫健、财政、公安、审计等多部门分工协作,然而我区缺乏区级层面的监管协调机制,统筹、联动监管的大格局尚未形成。

(二)医保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医保部门主要以“协议监管”、人工核查等方式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施管理。但由于医保业务的专业性强、涉及环节多,加上定点医药机构分布广,数量多,监管工作量大以及监管队伍配置不足等原因,导致在工作指导、执法监管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简单化倾向。同时,受制于“基层”身份,面对部分医保药品价格过高、医保药品目录变化频繁等问题,区级层面难以快速地向上级反馈或运用有效手段解决。

(三)医保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

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单一,医疗、医保、医药之间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缺乏智能化的审核监控系统,在利用大数据进行医保管理方面还不到位。医保基金运行的预警系统及指标体系尚不完善,造成医保基金监管中不能有效提取数据进行分析核查,使得监管工作大部分还停留在人工核查数据信息上,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开展监管工作,监管效率相对较低。同时,部分信息化管理系统、设备单体价格和维护成本较高,小型医疗机构难以承受,阻碍了信息化融合的步伐。

(四)医保政策法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医保部门及经办单位对医保政策法规宣传还不到位,未能及时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宣传、张贴“两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部分参保人员对现行的医保政策、经办程序、报销范围及比例、个人账户用途等基本医保知识了解不够深入。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使用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部分患者的理解、配合度不高。

三、意见建议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要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引导调节作用,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健全机制,创新管理,切实保障基本医疗权益和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参保人群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医保机制,推动医保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构建区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协同参与的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整合部门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医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率。二是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执法体制。建立常态化、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以部门联动和社会协同共同推进监督管理。前移监督关口,变事后监管为事中监管,形成事前约束、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监管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江北区定点医药机构协会作用,加强定点医药机构与部门的密切联系,搭建医药机构问题反馈“线上+线下”双平台,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品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联系,畅通沟通反馈渠道,及时将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对当前医保基金运行监管中的部分医保特殊检查数量限制,医保药物使用适应症及疗程过于严格,按床日医保定额结算安宁疗护、慢性病、康复治疗的费用等突出共性问题与建议进行反馈,力争得到有效解决。

(二)创新监督方式,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水平

一是推进智慧化监管。加快推进医保信息系统智能化建设,以数字化手段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监督,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不留盲区。整合医保、医疗、医药等信息资源,推进市与区之间、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数据联网,打通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与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壁垒,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加强专业化监管。持续深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借助第三方监管平台与街道协管员模式,实现立体化监管,积极构建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良好秩序。针对不同类型定点医药机构,进一步按照其服务特点确定监督重点,分层、分类实施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完善社会化监管。畅通医保部门投诉举报渠道,明确举报奖励办法,加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开曝光力度,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全民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探索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一批关心医保事业发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深化业务学习。作为新成立的医保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异地就医报销、精准扶贫医疗保险、优抚医疗救助政策等专项业务工作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医保政策法规的理论水平和贯彻执行能力。提升医保监管干部的廉洁自律和服务意识,进一步筑牢医保系统廉政防线。二是加大业务培训。以岗位要求为基准,以工作目标为导向,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定期对医保基金监管、定点医药机构等工作人员开展各类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能的培训,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体系,形成“阶梯式”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强化执法保障。整合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业务、医学、信息技术、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资源,按照执法、审计一体,专职、兼职结合的原则,组建精干高效的执法和审计队伍。

(四)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政策宣传方式方法

一是提升公共知晓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托医保政策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及时、系统、全面地发布各级有关医保制度的基本文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医保分类报销政策等具体规定,提高医保政策的透明度,便于群众查找使用。二是扩大宣传范围。既要注重在政策规定发布当期的宣传,如“两条例”、医保电子凭证等相关政策法规,也要注重诊疗程序、补偿比例等一系列政策规定的经常性宣传,解读政策内容,消除医保的认识误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围绕群众关注焦点,通过宣传手册、漫画讲解、以案宣传等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深入开展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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