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
区发改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贯彻落实《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总体情况
(一)压实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粮食安全职责任务
1、粮食责任体系不断健全。根据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要求,结合人员调整情况,重新修订粮食责任体系。成立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常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府办主任、发改局长任副总指挥,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等十四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并成立了区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等十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明确各部门有关粮食安全工作的职责和分工,负责开展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为强化责任意识,区政府与涉农街道(镇)签订了责任书,把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粮食功能区保护等任务层层压实。结合发改、农业工作,区领导先后多次研究粮食安全工作,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粮食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粮食安全推广宣传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在餐饮企业及政府机关、学校、医院食堂加大反对粮食浪费的宣传力度,采取措施引导节约用餐,二是倡导公民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引导爱粮节粮的粮食消费习惯。粮食安全周期间,在洪塘街道鞍山村开展“齐成长、同繁荣、共持续、行动造就未来”为主题的粮食安全宣传活动,向村民科普粮食安全知识以及理性节约粮食的必要性,发放粮食安全宣传资料,倡导大家自觉养成爱惜粮食的好习惯。粮食收购期间,甬北粮食收储公司向种粮农户讲解国家粮食政策,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推广普及节粮减损知识和技术,引导农户科学储粮,减少损耗。
(二)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增强粮食持续生产能力
1、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文件形式下达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召开全区粮食生产工作会议,层层发动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农户扩大种粮面积;出台《宁波市江北区粮食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北区农专班〔2020〕1号),在落实上级各项粮食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我区将补贴标准再提高10元;此外,对改种晚稻10亩以上的,按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0元的奖励,对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障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支撑。2020年全区50亩以上规模大户种粮面积达到29635.63亩,经粮食生产统计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了1.98万吨。2021年为进一步鼓励粮食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早稻种植补贴在市定标准150元基础上,连作晚稻种植补贴提高到每亩不低于170元,早稻每亩叠加100元,新增种粮面积每亩补助500元。
2、基础设施提升不断加强。2020年我区完成高标准农田年度0.4万亩任务,共新建明渠、排水沟10.46千米,道路硬化2.9千米,新建泵站3座,新建高效节水面积1025亩;在庄桥街道开展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遵循农田生态系统整体性、生物多样性规律,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农艺、水利工程、生态等措施,实现农田灌溉、农田氮磷拦截、农田景观相统一,涉及农田沟渠1000米以上,覆盖周边农田面积600亩以上。
3、粮食作物主推技术不断提高。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深入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粮经结合、水旱轮作的高效农作制度,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提升粮食品质。一是抓好全区水稻良种布局。制订全区良种推广计划,推荐适宜我区栽培的甬籼、宁、甬优系列水稻主栽品种,指导种粮农户合理选择品种搞好生产布局。针对我区无种子公司的现状,做好为农服务,2020年全年帮助农户落实水稻种子5.11万公斤(其中早稻1.0万公斤、常规晚稻3.83万公斤、杂交晚稻种子0.28万公斤),水稻良种覆盖率98%以上,2021年由于面积扩种,种子需求激增,及时启动备用种子,通过多方渠道帮助农户落实水稻种子5.24万公斤,基本满足区内种粮农户需求。二是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深入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粮经结合、水旱轮作的高效农作制度,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提升粮食品质。三是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连续多年制定江北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方案。2020年开展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1.81万亩,推动植保无人机防控病虫害3.04万亩次;2个示范区被认定为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商品有机肥5000多吨、配方肥400多吨;全年回收处置农药废弃包装物9.51吨。
4、粮食产业链和品牌建设不断深化。针对种粮收益相对偏低的现状,积极鼓励农户积极从“卖稻谷”向“卖大米”转变。建立了“江北农好”区域公共品牌,并帮助农户注册了许多桥、丰颗、张陆厢等江北区稻米品牌,引导农户开展微信平台销售,丰富农业品牌营销手段,农户亩均收益提高300元以上。绿土粮食专业合作社、兴谷水稻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稻米获得2020年度“甬优杯”宁波十大好稻米“金奖”,慈城年糕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通过,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我区稻米产业影响力不断扩大。
5、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培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2020年完成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任务区级6家、市级2家、省级1家的工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50人。
(三)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守牢耕地数量质量
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为指导,坚持“量质并重、建管并重”,切实抓好耕地保护,持续提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确保粮食“有地可藏”。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和“占水田补水田”,确保我区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生态优化。一是保护耕地数量。与涉农街道(镇)签订了202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了涉农街道(镇)保护责任。上级下达我区耕地保有量8.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62万亩、粮功区面积2.63万亩,2020年末我区耕地保有面积8.68万亩,大于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8.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实有面积5.622万亩,超额完成规划下达任务。二是稳定耕地质量。根据江北区2020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成果,我区耕地质量等别比上一年有所提升,三是耕地“非粮化”得到治理。坚持实施求是、稳妥分类处置、先易后难、系统管理原则,主要从“坚决遏制增量、严禁耕地抛荒、启动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调整、妥善处置存量”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
(四)承接粮食收储职能,健全地方粮食储备
1、全面完成甬北粮食收储公司转隶。根据市政府第7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甬国资函[2020]39号文件,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成建制划转我区管辖,属于政策性国有公司,担负本区域的粮食收储和购销轮换、流通等政策性职能。目前转隶工作已完成,人、财、物已完成交接,并启动审计。
2、地方粮储备保质保量。省下达江北区2020年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为13300吨(其中成品粮规模1600吨),截止2020年12月底,江北区地方储备实际库存13575吨(其中成品粮规模1600吨)。2020年度的全省粮食库存检查、“一符四无”及仓储规范化检查,江北区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2021年根据甬农发﹝2021﹞17号文件要求我区粮食储备规模为15000吨(其中成品粮规模1600吨)、储备植物油无任务。甬北粮食收储公司将根据粮食市场供求情况,按照2021年度江北区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合理安排轮换、优化品种结构,确保在2021年底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
3、统筹规划建设现代粮库。信息化、智能化粮库建设配套绿色储粮等先进技术是建设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区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计划将甬北粮食收储公司现有库点进行优化整合,拟在黄山村建造一个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江北中心粮库)来承担江北区的粮食收购、储备工作,保障粮食安全。目前该项目已列入《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宁波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4、全面落实社会储粮责任。按照《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规定,督促我区的粮食企业、大型超市等按不少于上年度日均经营量相应倍数要求落实粮食必要库存,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民粮食安全意识,鼓励单位食堂和居民家庭储存一定数量的口粮。
(五)完善粮食流通环节,强化监测方式方法
1、土壤环境监测力度不断加大。根据《江北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目标任务,按《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完成农用地详查工作和农用地周边重金属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推进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建立3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1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基本实现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2020年根据《江北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制方案(2018-2020)》,明确了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制的主要任务,制定落实土壤分类管控措施,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2021年我区将根据《江北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要求继续开展全区土壤安全调查监测,地块试验示范,对土壤、农产品做好持续监测。
2、粮食收储质量数量监测不断落实。一是甬北粮食收储公司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关口前移监测和超标处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小麦生长期间深入田间扦取样品,严把收储质量安全关,对疑似超标粮食执行专仓储存、全流程监管等相关措施。并在收购入库和其他粮食轮换过程中委托第三方检测,确保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和卫生安全。二是开展日常的仓储规范化检查,对区级储备粮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不存在以陈顶新、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虚增库存等违规情况。
3、粮食市场检查监测不断强化。认真履行粮食安全的检查职责,区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共进行安全检测89批次,未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在全区建立粮食价格监测点7个(其中批发点1个、收储点1个,零售点5个),及时关注不同规格的面粉及玉米粉等 7个品种价格运行情况,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做好日常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确保粮油市场价格稳定。
(六)做好粮食应急措施,健全应急保障体系
强化应急供应网络,落实应急供应粮源。采取企业自愿、政府认定、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两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保证350吨/日的应急加工能力;确定一家粮食应急运输企业,保证相应的应急运力;选择家家乐、三江股份有限公司的15家门店承担粮食应急供应任务,确保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在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实现应急供应网点城乡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用途变更偶有发生。随着江北经济快速发展,基础建设配套不断跟进,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较多。尤其是“菲特”台风之后,水利设施建设不断增多,各类河道整治(改道)建设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同时河道两侧绿化致使耕地(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不时发生,且原河道废弃后无人管理,造成新的违法用地。高速公路、北环快速路和铁路等两侧由政府出资建设的绿化工程、海绵工程建设等工程也占用了大量的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耕地(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发生。
(二)粮功区“非粮化”整治难度较大。根据省办公厅【2021】6号文件的要求,我区已对坚决遏制“非粮化”增量进行了会议部署和政策宣传。文件要求粮功区内必须种一季粮食,非粮的要在两年内整治完成,但“非粮化”的整治涉及面广,经济效益差异悬殊导致农户种粮积极性严重不高,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粮功区“非粮化”问题。
(三)收储公司现有粮食保障能力不足。现有设施多建于上世纪70-90年代,仓房老旧,基础设施落后,且许多仓库靠近居民区生活区,粮食熏蒸产生的磷化氢气体有可能对附近居民造成意外情况,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收购仓容紧缺,目前甬北公司可用总仓容量约2.54万吨,已使用约1.36万吨,未使用约1.18万吨,不同年份、品种、产地的粮食不能混存,预计今年早、晚稻收购数量约为1.6万吨,收购仓容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
(一)完善耕地保护执法监察机制。开展区、街道(镇)两级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改革国土卫片执法工作,促进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进一步降低违法总量,减少约谈、问责风险。对违法用地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及时扑灭相关违法苗头,纠正不良倾向,消除违法状态,确保新增违法明显下降。结合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情况监测及调查数据,确保对耕地流转用途监管到位。
(二)推进粮功区“非粮化”整治。坚持实事求是、稳妥分类处置、先易后难、系统管理原则,有序推进粮功区“非粮化”整治。加强对土地统一流转统一规划,对种粮土地流转费进行适当补偿,固化种粮属性,确保种粮面积。同时我区市人大代表提案要求上级立法部门能尽快启动对农田保护的立法,明确农田保护的法律条款、法责以及执法部门,为下一步农田长效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三)及早做好区粮食物资和储备库建设工作。拟在黄山村建设江北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江北中心粮库),计划总用地面积约40亩,建设储备规模约3.5万吨,包括散装平房仓、成品粮(油)平房仓、粮食应急加工中心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等。目前正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
(四)强化粮食安全工作的协同推进。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涉农街道(镇)形成推进合力,确保粮食安全,但工作中也存在短板,根据2020年市对我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反馈:我区的耕地的年度垦造任务、粮食种植面积任务未完成、粮功区存在非粮化现象。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压实粮食安全责任,互相加强沟通交流,强化所属职能的日常对接,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考核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