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费伟华主任受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江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市委部署和区委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法治江北建设,增进改善民生福祉,为我区推进“两个先行”,全面实施“五个争创”,高质量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城区作出人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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