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傅勇院长代表区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委部署和区委要求,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以数字法院改革为动力,以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努力创造一流业绩,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区推进“两个先行”,全面实施“五个争创”,高质量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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